1.团结、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科研、管理服务等工作。
2.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,做好对困难女职工的关心慰问。
3.名师引领计划立项与实施、三八红旗等先进个人和集体组织推荐、培育等相关工作。
4.开展庆祝“三八”妇女节、亲子文化、魅力女性兴趣汇、美好生活讲堂等活动;母婴关爱室管理。
5.女教职工协会的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6.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